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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巨鹿中学、第二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巨鹿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5 11:48:13 阅读量:973

 2019年7月16日,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巨鹿中学、第二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县纪委常委黄庆保,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延年及全体成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干部职工代表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会议。

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延年同志作动员讲话,就本次巡察的主要任务进行工作部署;黄庆保指出,要严格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16字工作方针开展巡察工作,着力发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等方面问题,压实政治责任,高质量完成本次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就本次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表示坚决主动接受巡察监督,认真配合巡察工作,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以此为契机加强党支部政治责任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根据安排,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7月13日起对巨鹿中学、第二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四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县委第一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接收短信)号码:17832099396;邮政信箱:巨鹿县委巡察办转交县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055250;电子邮箱:17832099396@126.com。同时在巨鹿中学、巨鹿第二中学、巨鹿职教中心、巨鹿教师发展中心门口设置了举报信箱。

按照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巨鹿县巨鹿中学、第二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党支部(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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