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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巨鹿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巨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26 08:43:14 阅读量:38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8月1日至9月22日,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2月1日,县委第三组巡察向县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领办重点问

题,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司法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德才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司法所长为成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合力抓的整改工作格局。巡察整改以来召开4次党组会议,2次干部职工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二)抓实责任分解。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制定了《中共巨鹿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和任务销号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各责任领导对整改措施、进度、力量及效果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合力推进整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健全制度机制。局党组领导班子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持续努力、标本兼治的疑难问题,查清楚、弄明白,注重长效,一抓到底,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认真对照梳理,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四方面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8个,没有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巨鹿县司法局学习制度》,制定了2024年干部集中学习计划,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3次,集中学习会议9次;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节点,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工会、残联、武装部等部门间协调联动,建立联络站点,畅通工作衔接与合作机制,《河北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考核结果的通报》中巨鹿在全市排名第8,全省第二档次;三是扎实开展“每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形式,搭建智慧普法平台,依托县乡村“百姓议事厅”微信群,每日推送普法知识,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目前已覆盖443个群109037人。加强对“巨鹿司法”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今日头条“互联网+普法”的管理,专人负责,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动态和普法知识。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2.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用力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在我县杭天律师事务所、绍飞律师事务所和大麓诚律师事务所分别成立律师调解室,培养组建律师调解队伍,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依法以理化解矛盾纠纷,律师调解室成立以来,以调解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3起;二是制定了人民调解员培训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对广大农村调解员进行轮训,现已完成3个乡镇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三是积极发掘推荐优秀调解员,我县人民调解员孙彦群先后被省厅、司法部评为“全省金牌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在报刊、公众号等媒介上,积极宣传优秀调解典型,激励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干事创业热情。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3.落实省委关于“深入提升司法所基层基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求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强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培训,注重加强农村调解员法律知识的培训,提升依法调解意识和能力;二是整合全局工作力量,实行司法所划片管理;三是印发了《巨鹿县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要求的工作举措》《关于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及《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效提供制度保障,召开了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会议,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活动,对执法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提升了行政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4.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与市局、智慧矫正平台运维公司沟通协调,及时向运维公司反映“守界者”APP出现自动退出后台、信号漂移等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并将问题向市局报告,促使平台稳定运行;二是结合市局要求,与联通、移动、电信三大运营商沟通,推动实现手机号码定位,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实时监管,准确定位,已与联通公司协调,实现新入矫对象全部纳入管控;三是为社区矫正中心配备智能矫正终端,实现信息采集数字化、精准化,提高监管水平;四是制定并印发了《巨鹿县社区矫正工作规程》,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管理程序不断规范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5.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已修订完善2022年主体责任清单,加强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开展谈心谈话25人次,开展律师代表谈心谈话2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3次;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2023年和2024年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三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党组会议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6.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措施:一是已向县直工委、县委组织部推荐专职副书记人选;二是优化办公用房使用,已将行政复议调解室搬离党员活动室;三是按照县直工委党的建设“五化”标准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党费收交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已上墙,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和党支部手册记录。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7.执行组织制度还存在落虚落空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制度,及时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开展谈心谈话25人次,开展律师代表谈心谈话2次,召开党课1次;二是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程序召开了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抓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的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义务劳动、志愿服务、建言献策等有益的社会活动16次,开展退休干部春节慰问和光荣退休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增强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上届党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8.落实巡察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责任有差距

整改措施:修改完善了《巨鹿县司法局请销假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请销假审批手续。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巡察整改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发力,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实效。局党组继续高度重视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容易发生情况反复、需要长期坚持的巡察整改任务,要紧盯不放,长期坚持,切实形成新常态,形成新氛围,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着力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财务管理等制度机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抓好作风建设,强化担当作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强化司法行政干部日常教育,特别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之以恒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4318225(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jflfw123@163.com。                 

 

 

 中共巨鹿县司法局党组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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